1.招标条件
1.1本项目为 定襄县庄力飞地经济园区牧马河大街建设工程 ,该项目已由 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,批准文号为 定发改字 【201 4 】 33 号文件,招标人为 定襄县交通运输局庄力飞地经济园区道路工程项目部 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: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编号:HC-XZSZB-201 4-0 71
2.2项目名称: 定襄县庄力飞地经济园区牧马河大街建设工程
2.3建设地点: 定襄县庄力飞地经济园区中心区北区
2.4建设规模: 道路总长 774.527米
2.5计划投资:总投资 1793 万元 , 资金 全部县财政自筹解决
2.6 招标范围:招标文件和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
2.7 工期要求: 120 日历天
2.8标段划分:一个标段
2.9质量要求:合格
3.报名人资格要求
3 . 1投标人要求:具备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其以上资质 , 安全生产证在有效期内,且业绩、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,并 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;
3.2拟配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 国家注册的 市政 公用 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建造师,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;
3.3同一法人代表(负责人)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;
3.4 本 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;
4. 投 标 报名时间及地点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 请于2014年0 9 月 09 日至2014年 09 月 15 日( 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 ,每日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 3 : 0 0至5:30 ( 北京时间,下同 ) ,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肆套 到忻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(长征西街45号)报名 1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3、资质证书副本;4、安全生产许可证;5、规费证;6、 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;7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8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; 9、 报名人身份证(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)。
4 . 2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,请 同时 在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) 购 买 招标文件 , 每本售价 800元,售后不退, 如 需 邮购 另加手续费 ( 含邮费 ) 100 元。招标 代理公司 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(含手续费)后 1 日内寄 出 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。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 《山西招投标网》、《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》、《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》同时发布 。
7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定襄县交通运输局庄力飞地经济园区道路工程项目部
联 系 人: 郭先生
联 系 电 话: 139035099585
招标代理机构: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忻州市慕山南路(路东六号)
联 系 人: 贾 先生
联 系 电 话:0350-3336605 或 13935073751
发布日期:2014年0 9 月 09 日